发布时间:2016-04-12 14:51:42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二〇一六年广州市初中及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拟定我校2016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以博学、雅正、融和的教育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特长发展;为育人理念,全面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充分发掘学生的体艺潜能。
二、组织机构
(一)广州外国语学校2016年初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刘红梅
副组长:刘长喜、丁红棣、刘峰
成 员:邱寒、邓奇、郭坤峰、方剑、张梅
(二)广州外国语学校2016年初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邱寒
副组长:李理 严明堂
成 员:方剑、郭坤峰、邓奇、王春强、崔小勇、刘娟、刘兆东、丁妍、何斌、邓路明、王燕琳、石莲花、冼创强、陈嘉权
三、招生项目及人数
(一)民乐类(4人)
1.吹管乐器:竹笛、笙
2.弹拨乐器:琵琶、柳琴、阮
3.拉弦乐器:二胡、高胡、大提琴
(二)国画类(6人)
1.国画:水墨、色彩
2.书法:毛笔、硬笔
(三)拉丁舞(5人)
(四)篮球(7人)
(五)健美操(8人)
四、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报名条件
(一)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二)民乐、国画类条件
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市级三等奖以上,或者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区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
(三)拉丁舞类条件
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曾获国标舞协会或体育舞蹈协会举办的,市级以上比赛的前三名或省级以上比赛的前六名(或有金牌以上考级证明),至少学过伦巴、恰恰及牛仔三个舞种。
(四)体育类条件
1.在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或区(县级市)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
2.在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参加地级(市)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标准者。
五、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4月24日上午8:00——12:00
(二)报名地点:
民 乐:忠智楼一楼家长接待室;
拉丁舞:忠勉楼一楼音乐教室;
国 画:忠慧楼一楼德育处会议室;
篮球、健美操:忠慧楼二楼教务处办公室。
(三)报名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个人简历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一寸照片两张。
六、特长生的招录办法
(一)报名初中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整理、核实后,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报学校校长审批,入选初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名单。
(二)艺术、体育测试时间:5月8日(具体时段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三)面试及测试后我校择优录取,并公示拟招收初一艺术、体育特长生名单。
七、注意事项
(一)测试时自备所需的用具、器械(如乐器、画笔等)。
(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生资格。
广州外国语学校
2016年4月10日